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过硬,热爱党的工作,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30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特别优秀(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上以研究生)的年龄可适当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4.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洪政办发〔2015〕97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9890167);
(9)考生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
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参照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泗洪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在开发区设立现场报名点,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26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泗洪经济开发区组织宣传部411室(衡山北路17号),电话:0527-80791705。
3.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下载填写《泗洪经济开发区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蓝底彩色2寸照片2张。
4.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5.考生报名通过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关机、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组织考试
考试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1.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地点待资格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笔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核减招聘岗位数。本次考试实行全程封闭管理,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请广大考生注意并互相转告。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匹配度、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并征求公安、纪检、卫健、信访、征信、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意见。考察结束前,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缴纳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标准依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泗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电话:0527-8079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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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