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性质
招聘的6名工作人员由婺城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日常管理,主要从事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文秘岗位等工作,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教育和训练,均为企业用工性质,实行劳务派遣。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2.符合聘用岗位的职责要求和相应的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招聘对象:
1.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有关部门审查的;
3.其他不宜招收的情形。
三、工作地点
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500号(婺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1日
(二)报名办法和途径
1.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将《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A4纸打印2份)填写完整,以及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于规定时间内到金华市婺城区消防救援大队三楼310办公室进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公文写作、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面试时间及名单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录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录用,且不再重新确定递补人员。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金华市婺城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开展政治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拟聘及待遇
经政审合格,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婺城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待遇按婺城区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500号婺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邮编:321025
联系人:胡玲珠
联系电话:0579-89105508
点击下载>>>
婺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表g.docx
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