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坐落于泉城济南风景秀丽的燕子山北麓,占地面积5.3万平方米,是山东省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同时是山东省心理咨询中心、山东省戒酒戒毒中心、山东省精神医学研究所、山东大学附属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济宁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全省医保转诊专科医院及济南市首批医保定点医院。中心作为全省唯一的省级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承担着全省精神卫生的医疗、教学、科研、社防、康复、司法鉴定、戒酒戒毒、心理咨询、对外学术交流和基层精神科专业人员的培训任务。中心临床科室齐全,开设有精神科、老年心理卫生、儿童心理卫生、心理咨询与治疗、身心疾病、睡眠障碍、物质依赖等科室,其中2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精品专科。现设有职能科室12个,临床医技科室30余个,开放病房17个,开放床位1000张,主要收治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老年性精神病、儿童青少年期各类精神障碍、戒酒戒毒和各种心理障碍患者。中心技术力量雄厚,拥有一批医德高尚,技术精湛的专家、教授,现有在职职工600余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00余人,硕士生导师12人,博士生导师2人,临床医师大部分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中心先后荣获国家级“青年文明号”、“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人才需求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医师岗位应聘人员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6、应聘者需按时取得学位,否则不予接收;
7、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或其他资格条件;
8、海外归国博士、高级职称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岗位条件
1、需考生提供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资格等,详见《人才需求岗位汇总表》(附件1)。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人才待遇
1、省属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法定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工资福利待遇;
2、一经录用,给予安家费2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
3、入职两年内,根据岗位性质,享受约10万元绩效补助;
4、享受中心职称评聘相关优惠待遇;
5、享受济南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五、应聘方式
(一)招聘程序: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省人社厅和省卫健委批准后,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公示聘用等招聘工作。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考察等方式组织。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二)简历投递:请下载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要求填报简历等信息。请以附件形式发送简历至sdsjswszxrsk@163.com,并以“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应聘岗位”作为邮件的主题和附件的题目(如:张某某+山东大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博士+医疗1)。往届毕业生请一并提供学历、学位、医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须保证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
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全年招聘。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老师、于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336694,0531-86336691
电子邮箱:sdsjswszxrsk@163.com
地址: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门诊楼637房间(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49号)
七、其他
1、博士研究生来中心考察报销来回路费;参观考察期间,将由专人讲解中心相关人才引进政策,带领参观中心科室环境及科研平台情况;
2、高层次人才引进常年进行,一事一议;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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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