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和条件
本次引进对象为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应聘人员需具备如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所学专业对口(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对口,教师资格证种类和任教学科均与申报学科对口);
(三)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不超过26周岁(199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即招聘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引进计划
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计划引进优秀毕业生100人(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8:00至2020年12月3日20:00,应聘人员可下载《报名表》,按要求规范填写后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报名。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在招聘单位公众微信号和高校网站发布。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同底版照片2张;
②个人简历(包括本人基本信息、获得荣誉及实践等情况);
③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附件2);
④由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并加盖院系公章、附成绩单);
⑤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每位应聘人员可根据实际报考不同学校(幼儿园)符合条件的岗位,上述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单位指定专人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并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现场组织方式,分为面试、笔试、试讲三部分,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面试主要从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面试成绩由考官现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公布,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笔试范围。
(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类和专业基础知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试讲范围。
(三)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试讲成绩由考官现场评判,在试讲结束后公布,低于60分的,不列为签约人员。
(四)签约。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分别占30%、30%、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考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单位现场办理签约手续。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单位负责,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具体考察体检工作时间由区教育和体育局另行确定,并通过网站公布后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在签约后未能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视为违约,单位有权终止协议,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拟引进人员名单报经审批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经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监督电话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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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引进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q.xlsx
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