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政策,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决定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2020年12月7日前在岳池县服务期满并经服务项目管理部门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尚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干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二)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入伍时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户籍在岳池县尚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退役士兵。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执业资格。对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等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该5项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属以上《通知》规定情形的高校毕业生,相应资格证书不作为限制性条件,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聘用后,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满时取得符合职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若未在规定期限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岳池县2020年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2月8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和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辞退或被解聘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上述人员的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20年12月7日(本次招聘考试报名的首日)。
四、报名
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7日—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8日18:00。
报名地点:岳池县考试指导中心(岳池县体育路上段36号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8室)。
联系电话:(0826)5244220。
(二)提交资料
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择完全符合职位条件的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须提交《岳池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基层服务项目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基层服务单位和县级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2020年服务期满的应在正式聘用前提供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相关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供以下材料:户口簿、《退出现役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逾期未提交完整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实施。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yc.gov.cn)上公示。
(四)缴费并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在岳池县考试指导中心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人,并领取准考证。未在2020年12月14日18:00前缴费和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职位有效报名人数大于该职位招聘名额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名额。因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职位,报考该职位已确认缴费的人员由县人社部门统一调剂到本人符合报考条件的相近职位,不愿意调剂或不能调剂的,退还考生已缴考试考务费。缩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将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yc.gov.cn)上进行公示。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折合成绩和职位排名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yc.gov.cn)上公示。
(二)面试
1.面试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成绩,按照不高于该职位招聘名额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缺考或有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yc.gov.cn)上公示。
2.面试登记及缴费。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岳池县考试指导中心进行面试登记确认并交纳面试费(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面试登记确认和面试具体事项将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yc.gov.cn)上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登记确认和缴纳面试考务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面试登记及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登记确认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考试总成绩及公示
考试总成绩及职位排名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yc.gov.cn)上公示。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成绩再相同的,以报考时提供的学历高低确定名次;学历仍相同的,以普通全日制学历优先;仍相同的,按面试七名评委评分的平均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临时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与体检人员名单一并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yc.gov.cn/)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
(四)复检及递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具体事项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yc.gov.cn)上公告。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执行。同时,复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对象的范围,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对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因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yc.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一)手续办理。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审核确认为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接聘用通知后须在半个月内办理完毕相关聘用手续,超过规定时间未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在考察公示期内、审核确认、聘用环节和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均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进行管理,列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其工资福利待遇按聘用单位同等人员对待。
(三)服务年限。本次招聘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周年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工作流(调)动。
(四)试用期。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计入合同期内。试用期的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体检、考察纪律的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公开本次招聘举报监督和政策咨询等相关联系电话。
(一)举报监督电话
中共岳池县委组织部:(0826)5552805
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6)5245966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岳池县考试指导中心:(0826)5244220
十一、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因自己保管不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次公告由中共岳池县委组织部、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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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岳池县委组织部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