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是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为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等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服务。
主要承担地质灾害防治、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等相关规划及实施方案的论证、编制工作;承担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及应急处置相关技术支撑服务工作;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综合整治、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技术支撑服务工作;开展全省水资源、地质遗迹、古生物化石等自然资源和矿产资源开发及地下水开发(采)引发的地质环境问题的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等相关技术标准、政策制度研究、业务培训、交流合作。指导市、县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相关业务;承担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名额
招聘人员5名,具体岗位见“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附件1)。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有效比例不低于3∶1。考核招聘所有环节产生的名额空缺均不递补。
(二)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地勘水文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函〔2016〕530号)相关岗位条件、年龄要求,以及《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相关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年龄要求: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委培、定向毕业生,不属于我院本次招聘对象范围。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交相关辞职(解聘)证明文件。
(三)基本条件
1.报名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历、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与所学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名称”要求均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
(一)报名须知
1.报名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前对招聘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相应咨询电话咨询。报名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要求条件由我院负责的初审、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资格复查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报名材料
1.《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2020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扫描件,不接受纸质材料。
(三)报名要求
1.所有材料以pdf电子档(一个文档,不压缩)发送到指定邮箱,电子文档名称格式:姓名-应聘岗位-专业。
2.邮箱:196545538@qq.com。
3.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7日~2020年12月3日下午18:00。
四、资格审查
(一)初审
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根据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时间: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7日,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到本人。
<!--[if!supportlists]-->(二)<!--[endif]-->面试资格审查
对初审合格人员,由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其提供的项目业绩等相关材料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1.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时间:2020年12月8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2)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一段25号,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
2.面试资格审查材料
(1)《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2020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获奖证书、参与完成项目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其中:参与完成的项目材料由报名者本人选择一项提供复印件。
(4)报名者本人提供的其他材料。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负责进行,面试审查合格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于2020年12月9日前由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短信通知到个人,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考核比例的,由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职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名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考核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上向社会公布。
五、面试
1.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2.面试时间及地点通过短信通知到本人。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面试正常进行。
3.面试主要范围。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无指定参考资料。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排名)依次等额确定面试通过人员,并在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面试通过人员名单。
六、体检
面试通过人员须参加体检。
1.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费用原则上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等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组织在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结果一起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出现不合格、自动弃权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七、考核
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八、公示
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基本情况,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通知报送以下材料: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用工关系的书面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提供者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汇总后将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审核确认。通过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凭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的确认复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考者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28-83229722
监督电话:
028-83229756
028-87036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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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docx
2.2020年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