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要求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
2.资格条件:温州市户籍人员,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者优先考虑。
3.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过拘留等较重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不诚信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4)其他不适合聘用的情形。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4日。
2.报名方式:由报名者本人填写《区委统战部编外文职人员招聘报名表》并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由本人现场报名。(报名地址:瓯海区行政中心1号楼1101办公室)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初步筛选,于12月5日前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将通过任务体验方式进行,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经资格审查,组织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参加笔试。笔试内容注重对应试者的文稿起草能力、相关综合文字工作经验等方面的考察,以百分制计分,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照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入围者进行面试。如遇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侧重于对应试者的岗位匹配性、个人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以百分制计分,按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后的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考察(政审)、体检对象。如遇考试总成绩同分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考察(政审)合格的,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考察(政审)对象和体检对象不合格的空缺名额是否继续依次录用,由区委统战部部委决定。
五、公示录用
根据招聘人员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提交区委统战部部务会议研究决定。招聘人员按规定与第三方签定劳务派遣合同。
六、其他事项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并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本次公告发布一年内,聘用单位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补充。
3.其他未尽事宜,由瓯海区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4.应聘咨询电话:0577-88511976、15258091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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