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对象条件:
1、乐清市户籍(男女不限),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因涉嫌违法犯罪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一定计算机操作技能、文字功底和较强的口头交流能力;
6、其他事项。
(1)本次招录所涉及的年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0年11月16日。
(2)报考人员户籍以2020年11月16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二、报名时间和招录办法
(一)报名方式
1、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书及其它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同底免冠一寸近期彩色照片2张,提交《报名表》(附件1)一式一份。网上报名将上述资料拍照之后上传,邮箱604287449@qq.com。
2、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7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3日至11月18日。
3、报名地点:乐清市信访局办公室(乐清日报大楼3楼317室),联系电话:61882812。
(二)考试方式
根据报名情况,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1.5倍时,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成绩占70%,面试占30%),报名人数少于1.5倍时,可直接进行面试录用。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
(四)考察
由市信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要求组织政审考察。
(五)聘用和待遇
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个月)。由乐清市人才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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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信访局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