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严格标准、统一聘用的原则;
3.坚持根据需求、注重均衡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工作内容
招聘岗位:信息录入人员70名。
工作内容:负责安新县征迁区域的基础信息录入、“测评认”现场及后期数据录入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1.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信息录入工作经历及相关专业(计算机、财会、中文等)者优先;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善于沟通,能够与同事团结协作,保证3年内正常工作;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1985年12月1日后出生)以下;
5.安新县户籍;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以及其直系亲属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纪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上机考试、面试、确定初选人员、体检、考察及公示、试岗、聘用等步骤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日至12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地点:河北政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安新县工商银行二楼大厅);
4.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寸照片1张。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名咨询电话:0312-5321016。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上机考试+面试。上机考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人员综合考试成绩=上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政审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要求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空缺的,按最终人选排名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需要在当地公安机关开具无吸毒史、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七、公示
面试结束后,通过“河北政阳”和“河北政阳人力”公众号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如有举报经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公示期监督举报电话:0312-5321016。
八、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合同期满,双方另行协商合同续签事宜;
2.工资待遇比照本县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
3.聘用信息录入人员由县征迁安置工作指挥部集中统一管理,按照工作需求,有计划、分阶段安排至所需乡镇、村工作;
4.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2.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核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是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