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计划2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10日上午9:00-2020年12月12日下午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应聘人员登录株洲人事考试网www.zzksw.com.cn,进入“2020年株洲市接待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并对自己的填报负责。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2020年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所在学校相关学院出具的学籍证明。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岗位要求考生具有一定年限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工作有效证明及人社局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0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
六、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分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申请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未达比例的,则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内容。资格复审主要查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复审。
(5)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试
(一)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三)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吸毒项目检测。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十、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应聘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十一、咨询与监督
(一)咨询:株洲市接待服务中心人事教育科
电话号码:0731-28680863
(二)监督:株洲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电话号码:0731-2868009213975369771
本次招聘政策由2020年株洲市接待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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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株洲市接待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a.xls
株洲市接待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