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岗位为考评员,共计15名。
二、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即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金坛区城市管理局考评中心工作,由金坛区城市管理局考评中心负责管理和用工。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城市管理考评事业。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待人热情,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三)岗位要求具有高中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部队转业人员可放宽至37周岁以下并优先录用;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岗位职责
(一)学习掌握市、区有关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相关标准。
(二)能够及时排查发现各类城市长效综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三)协助处理一些轻微的城市长效综合管理问题。
(四)熟悉主城区主要道路,小区。
(五)拥有一定信息化操作技能,能够进行电脑操作。
(六)工作细心负责,对城市有热爱
五、招聘程序
(一)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复核、聘用等程序的招聘办法,不组织统一考试。
(二)网上报名
在新金坛人才网(https://www.xjtrcw.com)发布招聘信息,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见附件)及个人有效信息(①简历、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其他可证明院校及专业的材料);②一张近期正面免冠照.jpg格式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统一命名打包(命名为:姓名+岗位)发至jiangsuyuhui@qq.com。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证件照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三)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条件。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录用
本次招聘采用资格复核方式,对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按报名时间顺序复核资格后即予以录用,不再组织统一考试。
(一)资格初审
派遣公司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二)复核
对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按报名时间(以邮件收到报名信息的时间为准)顺序,由金坛区城市管理局组织人事科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复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录用。
七、办理手续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金坛区城市管理局考评中心工作。试用期三个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待遇
岗位薪酬由“底薪+岗位工资+月度考核工资+五险一金+年度考核工资”组成。
九、其他说明
因复核不合格、弃权或试用期不符合要求、一年内人员流动等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征求个人意愿,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按报名时间作为递补人选进行增补。
有关报名问题、职位要求及待遇问题咨询18915818900、监督举报电话0519-82358802
点击下载>>>2020年金坛区城市管理局考评中心招聘应聘报名登记表x.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