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管理及专技等岗位6人(具体要求见附件1《2020年上杭县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热爱交通运输管理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有责任心,吃苦耐劳,工作勤奋,作风正派,乐于奉献;
3.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详见《岗位表》);
4.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招考范围为本县,即报考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2020年12月9日前具有本县常住户口(含持有的《居住证》,下同),或者上杭县辖区内的生源毕业生(即从上杭县考入第一个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并取得学历);
6.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9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7.报考者所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符合岗位条件的学历、学位、专业三者要求一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
6.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招聘到国有单位工作或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如:违反综治等政策法规的人员、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考试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9日至12月23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地点: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到上杭县交通运输局人秘股报名(上杭县北环东路155号市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7-3138991。
2.报名要求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1份及所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即:身份证、毕业证书等),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3张。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对象及条件”的要求报名,并对《报名表》填报的报名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上杭县交通运输局按照“招聘对象及条件”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考试;
3.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将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考试办法
1.根据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情况,招聘工作按以下办法分别组织实施。
(1)如相关岗位报名人数不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由上杭县交通运输局通过考核方式(含岗位工作要求的业务知识和能力等方面考核)招聘,考核方案另行制定。
(2)如相关岗位报名人数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按以下办法通过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进行招聘。招聘考试工作委托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笔试(满分按100分计)
(1)笔试科目为《写作》,题型为主观题,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合格线设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人员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以核发的《笔试准考证》为准。
3.面试(满分按100分计)
(1)面试人选确定。各招聘岗位按照达到笔试合格线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3倍确定面试人选,相关岗位确定为面试人选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该岗位面试人选。如果相关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则参加笔试且达到合格线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选。如有面试人选放弃,空缺名额从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3)面试要求。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以核发的《面试通知书》为准。参加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原件。
(4)相关岗位参加面试的人数超过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设定为60分,未超过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设定为70分;未达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不可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
4.有关事项
(1)如有报考人员不按考试规定的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自愿放弃招考资格;如有报考人员在考试时违反笔试、面试考场规则等,情节严重的,取消招聘资格。
(2)如有考生自愿放弃或取消招聘资格,相关岗位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
(3)考试的总成绩计算:通过面试方式招聘的,总成绩=面试成绩;通过笔试、面试方式招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考察、体检及公示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考察人选。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再相同,依下列顺序优先确定考察人选:①学历高、②年龄小。通过考核方式招聘的,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
2.上杭县交通运输局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确认考察对象在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条件。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考察对象人选。
3.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由上杭县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相关要求参加体检的或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体检项目导致体检医院不能作出体检结果的,不予聘用。在体检中如有身体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相关岗位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4.根据考试(考核)、考察、体检的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聘用及管理
(一)确定的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其聘用合同,派遣至上杭县交通运输局工作,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办理续聘。
(二)聘用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的,办理聘用手续前应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三)招聘人选因本人原因未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取消该人员的聘用资格,该岗位按上述办法进行人员递补。如有首次聘用人员在6个月内离职的,经研究后可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相应岗位的人员。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相应岗位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上杭县交通运输局。
点击下载>>>
2020年上杭县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x.docx
2020年上杭县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x.docx
上杭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