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共招聘56人。其中:县法院司法辅助人员50人,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控中心辅助人员6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微信公众号“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滦南县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提示:原已报名街道办社区工作者和司法局基层社会工作者岗位的人员,可重新选择报考单位、更改报名岗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12月16日至2002年12月16日期间出生;具有滦南户籍(或已婚应聘人员配偶为滦南户籍);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各招聘单位的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滦南县法院、县生态环境分局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应聘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表中专业要求一致。《岗位条件表》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要求限制。
“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18、2019、2020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留学人员毕业时间以学历认证报告认定时间为准。
5.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含户口本、结婚证)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12月16日(公告发布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招聘”的方式。
“统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1日-12月23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行政办公中心三楼西侧)。
3.资格审查及缴费:现场报名时,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滦南县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滦南县生态环境分局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份(先行从网易邮箱lngkzp2020@163.com密码:123456k上下载表格、填写相关信息并粘贴彩色照片),同时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一寸同版照片4张,所有证件均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减免对象须提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5.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比例时核减招聘计划数。
六、考试内容和流程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在“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通知,请考生务必关注此公众号。
领取地点:县人社局(行政办公中心三楼西侧)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方能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务必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详见《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5)。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考生务必牢记: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3.成绩查询
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名单通过“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查询。
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审核通过的进入下一步面试程序;未通过的取消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
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测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面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七、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核。考核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微信公众号“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试用期三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期内执行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比照同类人员发放一定数额的补贴,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九、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滦南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委托第三方组织,招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15-4297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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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法院、县生态环境分局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m.xlsx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