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2020年下半年六安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50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六安市人民医院2020年下半年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6、“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89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次类推)。
有下列情形人员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具体条件
1、见附件1;
2、六安市内医疗机构的在职人员不接受报考。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layy.cn:8000)进行报名,网上初审合格后需现场报名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8日—2020年12月22日;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8日—2020年12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补报。
现场报名需提供材料,具体如下:
1、《六安市人民医院招聘报名表》一份(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证明,大专岗位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3、《六安市人民医院应聘承诺书》一份(附件3);
4、住培学员需提供培训基地开具的有注明培训方向的在培证明及住培协议;
5、考生需提供工作证明(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报名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其他要求:考生现场报名时签订《六安市人民医院应聘承诺书》,保证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资格。
(三)报名地点:六安市人民医院行政楼2楼215室。
电话:0564-3338902,3933093。
(四)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结束后,医院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逐一审核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核发《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报名和考试。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对部分紧缺专业岗位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六安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降低至1:2比例开考。降低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于2020年12月22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护理专业分为笔试、面试和操作。
(一)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本专业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招聘岗位5人及以下的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岗位6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面试。
(二)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经历阅历、专业知识应用、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三)操作(护理专业)
操作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护理操作技能。
考试由六安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过程中如有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招聘资格等处理。
六、考试成绩
参加护理专业考试人员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操作分别为40%、30%、30%合成计算;其他专业考生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总成绩各占50%合成计算,成绩在六安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若仍相同的,则以笔试客观题成绩高低排序。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六安市人民医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七、体检考察
体检及考察工作由六安市人民医院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的要求,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部门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为不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录取,最多可递补二次。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六安市人民医院官网公示一周。
九、聘用与管理
按照相关规定,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六安市人民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正式到岗后,签订聘用合同,核定薪酬待遇。正式报到时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其它相关证书,若不能按时提供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重要提示
(一)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全程要佩戴好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具体以《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号)为准。现场报名时请出示安康码,签订承诺书,承诺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二)本次招聘有关通知一律以六安市人民医院网站发布为准,重要通知将有短信或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确保招聘期间手机24小时开通,如因联系不上考生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公告内容由六安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64-3338902,3933093
监督电话:0564-3338508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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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医院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