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体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18-35周岁指1984年12月26日至2002年12月26日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或违背承诺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试用期内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核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核,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茂南区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现场招聘方法和程序
采用“面试+考核”的形式,由招聘小组进行面试和考核。面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对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心理素质、言语表达、仪表仪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知识等进行考核。
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本次招聘过后不作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发现应聘人员的资格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不予聘用。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4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广州市南方精典大厦(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98号)
(二)报名需准备相关资料
报名时需提供大学期间学业成绩表、平均绩点、各类证书、奖励表彰、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就业推荐表(2021届)等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工作小组人员审核后将原件退回应聘者,留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详见职位表)。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报名时2019、2020届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2020年12月26日前取得;2021届毕业生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12月26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5.本次招聘对象是应往届毕业生(本次招聘的应届生是指2021年毕业应届生及2019、2020年毕业符合择业期政策的人员)。
五、面试办法
招聘工作小组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确认,并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根据考生的学历、在大学期间平均学分绩点、获奖情况等按招聘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具体时间留意电话通知)
面试地点:广州市南方精典大厦(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98号)
(二)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者带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请应聘者保持电话畅通)。
(三)面试形式、内容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对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心理素质、言语表达、仪表仪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知识等进行考核。
六、录取办法
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各相关单位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采用“面试+考核”的形式进行。
(一)各职位按面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总分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同一层次的,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者优先;如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的,采用抽签办法确定。
(二)报考镇街财政结算中心拟聘用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自主选择单位,现场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遇不同意签约者,则按成绩排名顺延递补,过后不再递补。
(三)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享受茂南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符合《茂名市茂南区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规定》优惠政策的,享受安家补贴、每月人才补贴和购房补贴等。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若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六)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茂南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人社部门核准后,按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八)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报名点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须持有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工作人员和考生,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所有报考人员需提前安排足够的时间达到报名点,在进入报名点大门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报考人员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如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报名点。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将及时在茂南区政府网网站发布公告。
(九)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本次招聘职位表(附件1)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0年版)进行填报,请自行查阅。
4.本公告由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5.联系方式
茂南区人力资源和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联系电话:0668-2536996
联系地址:茂南开发试验区一方新苑南面(工业大道旁)人社局培训大楼306室
附件:
附件1:2020年12月茂名市茂南区部分事业单位现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