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多学科协调发展,涵盖理学、工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等8个门类,设有24个专业学院、1个中外合作办学学院。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中国工程院院士3名、双聘院士10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讲座)教授6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9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5名。学校入选全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和创新创业50强高校,荣膺首批“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面向社会引进博士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部门岗位 |
专业要求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应用化学专业(环境化学方向)、精细化工专业、化学工程与技术、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 |
矿业工程学院 |
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测绘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 |
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理论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机械工程、力学 |
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动力工程、自动化、热能工程 |
信息与计算机学院 |
电子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软件工程 |
软件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
数学学院 |
基础数学、应用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及相关专业 |
安全与应急管理工程学院 |
模式识别与智能控制、安全科学与工程、采矿工程、安全技术及工程 |
建筑学院 |
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景观设计、景观修复、工业设计 |
二、招聘对象
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国内外博士。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1月5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应聘者进入“太原理工大学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renshi.tyut.edu.cn)页面菜单栏中选择“人才招聘”,下拉进入“人才招聘网”,点击右上角“用户注册”、注册登陆后选择相应岗位提交个人简历,并按照引进流程提交其他相应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才招聘工作组对应聘者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校人才招聘工作组电话通知本人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三)考核
学校人才招聘工作组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进行综合考核。
学校人才招聘工作组根据考核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太原理工大学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人才招聘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
名单,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薪酬待遇
年薪10万至15万。
符合山西省、太原市人才补助条件的,学校协助做好人才补助申请。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太原理工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陈超
咨询电话:0351—3176169、0351-3176170
举报电话:0351-317603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太原理工大学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