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程序规范、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考岗位、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对象
招考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好,保密观念强,有上进心和责任感,诚恳务实,踏实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
5.聘用后本人承诺原则上服务满一年;
6.在职人员应聘成功后须在一个月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视为放弃聘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到处分期未满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聘用后即构成任职回避关系的;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9.报考陆河县委政法委政府聘员的还有以下情形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
29日17:00止。招聘人员须填写《2020年陆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聘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附件材料电子版于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luhekszx@126.com。同时,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招聘单位+岗位代码(如:张三/xx单位/岗位代码)。报名人员只能选择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附件材料包括:
1.报名表;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户口本;
5.考生承诺书(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名);
6.从事相关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工作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像素240*320(宽*高),照片大小为100kb以内。
(二)注意事项
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资料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初审结果请关注个人报名邮箱)于2021年1月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凭有效身份证到陆河县人事考试中心(县人社局407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
2.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陆河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布,考生自行查询。
3.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名额依笔试成绩高低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名次并列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由招聘单位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核。
面试资格审核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立即退还;
2.计划生育证明原件、考生报名表原件、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等各一式一份。
3.报考政务服务中心的,汕尾市内户籍且长期居住在陆河县县城的提供居住地村(社区)证明。
未予聘用的报名资料一律不予退还。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三)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陆河县统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河口镇人民政府: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报考陆河县委政法委: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自理。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项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相应岗位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六、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办理聘用手续。
(二)考生获得聘用资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服务一年以上,对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不满一年的,招聘单位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和个人工作鉴定。
(三)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用人单位将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续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政府聘员的退休按国家法定退休年限规定执行。
七、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陆河县政府聘员管理办法》(陆河机编〔2019〕7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八、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
(四)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五)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六)笔试、面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均以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九、有关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陆河县委政法委:0660-5517963
陆河县统计局:0660-5512276
陆河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0660-5639365
陆河县政务服务中心:0660-5501000
陆河县河口镇人民政府:0660-5598052
陆河县人事考试中心:0660-563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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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