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的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服从组织安排;
(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报考岗位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
(六)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考察前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七)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对凡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即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其他人员应聘,须在2020年12月24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八)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迟发放,经学校出具证明后,可待取得学历学位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九)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及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毕业时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相同效力。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以2020年12月24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60人,其中天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3家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0人,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济南市天桥人民医院等2家公立医院招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40人。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详见附件2。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月5日9:00-1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1月5日9:00-1月8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1月5日9:00-1月9日16:00
报名、缴费网址:http://www.sdgkyun.com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附件3),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三)资格初审。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天桥区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1月12日9:30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0年济南市天桥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020年济南市天桥区卫生健康系统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报名表》和《2020年济南市天桥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21年1月8日9:00-11:3013:30-16:00,到济南市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财务室(无影山东路31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六)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及调整办法。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的,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调整到其余相应招聘岗位。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逾期未改报者视为不同意改报,不同意改报、不符合改报条件的予以退费。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1、笔试命题。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类(A类)、临床医学类(B类)、护理类(C类)和公共卫生类(D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A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临床医学类(B类)、护理类(C类)和公共卫生类(D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1月1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考点、考场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名单在天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qiao.gov.cn)公布。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天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qiao.gov.cn)另行公告。面试人选须按公告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
2、资格审查方法。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及《2020年济南市天桥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020年济南市天桥区卫生健康系统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报名表》和《2020年济南市天桥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等)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在职人员应聘的还要提交由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的介绍信;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逾期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通知书的领取和面试考务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缴纳面试考务费。
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面试考务费的减免条件及需提供的确认材料详见“三、报名和资格初审(五)网上缴费”,符合条件的现场办理减免手续。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工作技能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等要素。
3、总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考察体检人选的确定。考试全部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最后面试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和选岗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及选岗的先后顺序,也按上述方法等额递补和确定选岗的先后顺序)。
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考察体检人选名单在天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qiao.gov.cn)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体检要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招聘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由至少2名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出具考察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含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除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天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qiao.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其中属“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应当在试用期1年期满之日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不计算服务年限)。
七、其他
1、为了便于考生及时、快捷的查询招聘的相关信息,本次招聘有关重大事项将在天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qiao.gov.cn)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浏览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济南市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3、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详见附件4。
4、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31-85872687
招聘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附件2(请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
附件1:2020年济南市天桥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2020年济南市天桥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3:2020年应聘济南市天桥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济南市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