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和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在读学生不予报名。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3日一12月29日(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山西省眼科医院行政楼6楼人事科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351-8286893
应聘人员请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且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1)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证件等;
(2)已毕业未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协议书)等未就业证明材料;在编人员应聘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非在编人员需要提交本月的人事档案存档证明;
(3)《山西省眼科医院应聘人员信息表》纸质版以及近期免冠二寸白底彩色照片;
(4)填写《山西省眼科医院应聘人员信息表》、《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并发送至邮箱sxsykyyzhaopin@163.com;邮件名称以“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形式命名
(二)资格审查
我院组织成立资格审核组,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应聘者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使用,我院对所有应聘者信息负责保密。
(三)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进行,我院组织专家成立招聘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考察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聘用
依据招聘公告、政策规定、考核、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他
监督电话:0351-8286766
咨询电话:0351-8286893
点击下载>>>
山西省眼科医院招聘岗位.docx
山西省眼科医院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