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含毕业2年内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其中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外省市户籍人员报考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6.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讲普通话;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公告于2021年1月4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3日9:00至1月17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1年1月13日9:00至1月19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应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1年1月20日上午9:00至12: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90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1年1月13日至1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307室(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满分各为100分。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100分。
1.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1月30日
上午9:00-11:00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00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1年1月27日9:00至1月30日9:00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21年2月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后,通知面试相关事宜。具体面试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3月6日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1年3月3日9:00至3月5日17:0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具体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果再出现总成绩一致者,采取增加计算面试成绩小数位数的方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021年3月1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1.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
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和备案手续。
(五)递补
对于在面试之后的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相关说明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给予相应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依据相关防疫要求执行。
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经区人社局研究后,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各招聘岗位考务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
监督电话:022-84376624
附件:天津市东丽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东丽区人力社保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