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体制的通知》(武发[2006]10号),经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市属正局级单位。将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为市委派出机构,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与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统一行使东湖风景名胜区规划和管理职能。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名称:办公室工作人员
1、需求人数:1名
2、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3)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文字表述能力;
(4)年龄在35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形象气质较好;
(5)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全日制本科),旅游专业及经济管理专业;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岗位名称:信访工作人员
1、需求人数:2名
2、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3)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为民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4)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化解矛盾的能力;
(5)有良好文字写作能力、熟练掌握OFFOCE软件;
(6)年龄在35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全日制本科),法律、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
(8)中共党员,有2-3年相关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薪酬福利
1、工作时间为每周5天(8小时/天),周末双休;其他节假日以国家规定时间为准。
2、正式录用后,缴纳完“五险一金”后每月3200元左右,并享受绩效目标奖及奖励性补贴等,提供工作餐、带薪休假等完备的福利保障。
三、报名方式(在线报名)
应聘人员即日起至2018年8月20日中午11: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点击“招聘●考试”栏目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填写并提交有关资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有效。未按要求提交个人信息的,将不能通过审核。
四、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可于2018年8月20日中午11:30后登陆官方报名网站武汉掌上人才查询报名初审结果。
五、考核
考核工作主要由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含笔试、面试),请随时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的最新公告。
六、体检及聘用
1、拟入职人员需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凡出现拟聘人员不能按时签约、或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不予聘用。
2、凡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与武汉人才市场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五险一金。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七、其他事项
1、咨询电话:027-82847276李老师(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