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教育系统引进人才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驻发[2016]4号)、《中共泌阳县委、泌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泌发[2016]17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全面推进全县教育事业又快又好发展,根据泌阳县教育系统人才需求情况,引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县外在编在岗高中教学实用人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引进人才原则及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和“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立足全县教育工作实际,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二、引进人才的岗位、计划和要求(见附表)
三、引进人才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5、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后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本县现有在编在岗教师。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登记表必须由报考者本人亲自填写。交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二张。
提交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及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认证电子备案表)、就业报到证(在编在岗人员可不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当年本地人事主管部门招聘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人事主管部门公章)、当地编制主管部门在编证明。
(二)本次我县教育系统引进人才工作成立资格审查专项工作组,由县纪委监察委牵头,县财政局、县编办、县人才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及用人单位分别抽调领导和业务骨干联合办公,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此项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三)报名时间:2018年8月11日至2018年8月16日。
(四)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三楼干部股(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五)报考者免缴报名考务费。
(六)领取准考证时间:报考者于2018年8月17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县人社局三楼干部股(公务员管理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只面试不笔试。面试工作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分别由县一高、县二高、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选派评委,组成三个评委组。各评委组分别由30名评委(含1名主评委)、1名计时员、1名记分员和2名纪检监察人员组成。
(二)面试时间:2018年8月19日。面试地点:泌阳县第三初级中学(行政路西段)。
(三)面试采取讲微型课和答辩的形式,用时不超过20分钟,其中讲课控制在10分钟以内。讲课内容由应试人员现场随机抽出。答辩分必答题(1-2个,由应试人员随机抽取)和现场提问(由评委提问)。
(四)高中面试内容参考现行高中一、二年级教材,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面试内容参考职业学校现行教材。
(五)面试工作组织程序
1、面试场地设置:面试室三个(一高面试室、二高面试室、职业学校面试室)、备课室三个(一高备课室、二高备课室、职业学校备课室)、候考室三个(一高候考室、二高候考室、职业学校候考室)、休息室一个。
2、时间安排及要求:
应试人员于2018年8月19日上午7:50前到达面试地点,8:00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候考室,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对应试人员身份进行确认。8:20尚未进入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8:20在候考室由工作人员组织应试人员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填写《抽签登记表》。
8:30评委、计时员、记分员、纪检监察人员进入面试室。计分员负责分发面试所需物品及有关材料。
8:40各备课室联络员组织各组第1号应试人员进入备课室备课,时间为20分钟。以后每间隔10分钟按面试序号让下一名应试人员进入备课室备课。备课室所需笔、纸张和课本由考务办公室统一提供,应试人员不准携带任何资料进入备课室。
9:00各面试室联络员组织各组第一号应试人员进入面试室面试,余下按面试序号依次进行。应试人员进入面试室,只准报面试序号,不准透露个人其他任何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讲课时,应试人员可使用面试室准备的讲课稿。讲课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最后一分钟提醒一次,时间结束,计时员提示停止讲课并进行答辩。
3、计分及成绩公布
根据应试人员讲课和答辩水平,评委按照评分标准采用实名制办法独立评分。去掉三个最高分和三个最低分,所得平均分即为应试人员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面试成绩由主评委现场宣布。宣布成绩的办法是:依据面试顺序,前3个应试人员面试成绩由评委集中评定,待第四位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通知前3个面试人员进入面试室,一并宣布;第四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在第五位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宣布;以后依此类推。面试人员得到本人成绩后应迅速离开考点。
(六)录取
根据各岗位计划数及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且面试成绩须在75分以上(不含75分)。成绩公示期为5天。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具体考察工作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文件规定,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及社会公德情况、报考者提供证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情况等。
八、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对考察合格人员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然后报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并由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三)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聘用后5年内不得调动,不得转为教学以外的其它岗位。
(四)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方案有关问题解释由县教育系统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咨询电话:0396-2736309
泌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