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光明新区安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购买服务性质工作人员1名,劳务派遣性质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详见《光明新区安监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学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年龄条件(本次招聘的年龄计算截止到2018年8月1日);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5.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的岗位,须符合国家对职业资格的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初审及考试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20日,报名时间截至8月20日12时。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一律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①报考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发至电子邮箱(ajjbgs@szgm.gov.cn)。压缩包文件名及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岗位编号+(考生姓名)应聘报名资料+联系方式”,不按照要求发送,造成无法联系,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咨询电话:0755-23242834;联系人:刘小姐)。②报名材料书面件将在考试时统一收取,请务必留存好报名资料书面件。
2、报名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2,贴近期1寸彩色照片)1份;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正反面复印,验原件交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及在线验证报告;
④计划生育个人承诺书(附件3);
⑤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4);
⑥与岗位有关的其他相关资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报告等。
3.注意事项:①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②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名次从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安排至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考察与聘用
人员体检合格后,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确定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分为劳务派遣用工和购买服务用工。劳务派遣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购买服务人员由项目方派到我局工作。具体工作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筹安排。
八、薪酬待遇
1.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新区劳务派遣人员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2.购买服务性质,按照法律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待遇按照相关规定从优执行。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光明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0日
2、报名表.doc
3、计划生育承诺书.doc
4、无犯罪记录情况个人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