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随军家属安置任务,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拟面向2018年随军家属定向招聘(选聘)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本次拟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1人,具体职位参见《2018年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面向随军家属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选聘对象
2018年随军家属,具体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2018年度驻深部队随军家属首次促进就业任务分配表(申请盐田区事业编类)所列名单为准。
三、选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已在深圳市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配偶。
3.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
5.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
6.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7.年龄40周岁以下。
8.不存在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能招调的情形。
四、选聘办法
本次选聘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的办法确定拟聘名单。
五、选聘程序
(一)公告
在盐田政府在线网站(www.yantian.gov.cn)公布《2018年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面向随军家属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4日至8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报名地址:盐田区教育局人事科(盐田区行政中心501室)。
本人到现场报名并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等(验原件收复印件)。需同时提交由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及学位验证证明,以及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的专业技术资格档案材料复印件(如报名时来不及提供的,最迟须在办理备案时提交)。
3.个人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
(三)考试
符合选聘条件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100分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考者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联系。
六、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招录。
七、考察
由招聘单位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盐田区教育局报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的,经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有投诉,根据核实情况决定是否予以选聘。
九、办理手续
招聘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备齐所需材料上报盐田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办公室局办理备案。盐田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办公室局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要求
(一)认真组织,严格按条件、程序组织实施,在选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有关人员要高度负责,认真履行职责;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考生。
(三)参加定向招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违反纪律或弄虚作假的,按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处理。
(四)服从组织统一调配,调入以后的岗位聘任、工资等待遇执行深圳市相关政策规定,在专业技术岗位数量及因其它原因无法聘任最高的专业技术职务时,按高职低聘(含聘专业技术初级岗位),执行相应工资。
十一、其他
1.涉及条件须提供相关证件。
2.新聘随军家属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时,一律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有关规定试行养老保险加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执行。
4.本公告由盐田区教育局和盐田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办公室解释,咨询电话:25227116(区教育局),25228716(区公职办)。
深圳市盐田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办公室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