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19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作风正派,品德端正;热爱禁毒事业,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会电脑操作;
(二)身体健康,且年龄在35岁以下(1986年1月12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桂林市户籍或桂林市常住人口(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复员退伍军人优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象不得应聘:
1、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在原工作单位受过党纪政纪处理的;
4、有被原单位辞退或开除的;
5、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登陆象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xsqzf.gov.cn/)“人事信息”栏下载填写《象山区禁毒社会工作者聘用人员报名表》,并附上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及近期免冠1寸证件彩色相片,发送至以下邮箱zzb3858234@sina.com。通过简历筛选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审查环节。从符合条件者中择优面试。
(二)报名时间
2021年1月12日—1月20日。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接到电话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本等相关证明,到指定地点。
(四)面试
时间、地点待定。由象山区禁毒委组织相关人员对面试对象的工作能力及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进行面试。
(五)聘用
根据面试情况,择优聘用。
四、工资待遇:
按象山区聘用人员工资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咨询电话:3835416、3836134
点击下载>>>
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