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从事专业讲解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坚定可靠;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刻苦;
(五)无违法违纪记录;
(六)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七)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岗位要求
(一)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设备和运用各类办公软件;
(三)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1月9日至2021年1月15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招聘公告发布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17:00;
2、报名地点:桂林市应急管理局人教科(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大道69号东辅楼602室,联系电话:0773-5625002);
3、报名要求:
(1)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桂林市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三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相关学历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3)不接受网络报名、电话报名和他人代替报名。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再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面试。
(四)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名人员,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提交局党委讨论确定,办理有关聘用上岗手续。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用工管理,月工资按照《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规定(五险一金个人部分按规定从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发放,享受周六周日双休和国家法定节假日,聘用人员由桂林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培训、管理、使用,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考核合格,优先续签。
六、其他
本《公告》由桂林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电话:0773-562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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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