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科技服务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由省政府遵照国务院《关于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若干意见》(〔2014〕49号)的文件精神发起,在黑龙江省科技厅的指导下,在黑龙江省民政厅注册成立的公益类、非营利事业性社团单位。协会以强化创新科技研发服务、科技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检验检测认知服务、科技企业创业孵化服务、知识产权专业服务、科技咨询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科技普及与科技政策宣传和综合科技服务为主旨,以支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为目标,以满足科技创新需求和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为导向,整合集聚我省各专业服务机构,形成立足高新技术开发区,助力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企业成长孵化、资本上市为核心服务定位。是集聚省内有代表性的科技咨询、管理顾问、专利商标代理、法律咨询、财务审计、企业孵化、电子商务、互联网传媒、应用研究、标准质量体系认证等科技服务机构,组建成面向全省、全产业链条、专业集群化的社团单位。
协会秘书处为此次招聘的用人部门,是经协会会议研究决定于本年一月份重新组建的核心部门,将承担会员管理、收费及整合发展的重要职能,联合黑龙江省科技服务业联盟、省内各行业、产业协会,联络联系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围绕《黑龙江省千户科技企业三年行动计划》,面向全省征集科研机构和中小型科技企业发展需求,结合科技企业孵化、成长和壮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开创创新科技服务新模式,培育科技服务新生态,打造专业、高效、务实的全链条科技服务队伍,塑造龙江科技服务业集群品牌,推动黑龙江科技服务企业集群发展,支撑科技创新战略的全面实施落地,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规模化和资本化发展。
二、招聘原则
人才引进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职位
协会秘书处招聘17人,其中文字综合类岗位10人,专业技术类岗位7人。
详见附件1《黑龙江省科技服务业协会秘书处2021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良好,具有招聘单位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条件和文化素养。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学历、学位要求
1.要求基层工作经验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大专以上学历,或本科并获学士学位,且毕业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聘的硕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除外)、博士要求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学位。应聘的具有博士学位人员,经会议研究,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
2.要求应届毕业生储备干部人员:须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或2019年度、2020年度毕业并取得学历和学位(以取得学历证书时间为准),截至报名截止时间未就业人员(未签订就业合同、协议,且人事档案存放在曾就读高校就业指导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的人员;有单位为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记录的为由基层工作经验人员)。
(五)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认证。
(六)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35周岁以内。具备10年以上工作经验及博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40(含)周岁(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七)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聘任后,应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年方可提出调转。
(八)满足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在校学习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
五、相关待遇
考核合格后录用方式为正式编制工作人员。根据人社部规[2017]17号文内容确定岗位设置,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待遇调整及待遇补发操作手册》内容确定岗位聘用相关薪资待遇,在职人员可享受职业年金计划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
六、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月22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公开发布,应聘人员请登录黑龙江省科技服务业协会官网(http://www.kjfwyxh.com/)在“通知公告”板块进行招聘公告查询。
通过电子邮箱进行报名,请填写《黑龙江省科技服务业协会秘书处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职(执)业资格证、有关业绩证明、荣誉证书等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或清晰照片,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hljkjxh@163.com,邮件以“招聘部门+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命名,应聘者可兼报不同的部门,在同一部门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考生可在2021年1月23日上午11:00前,登录电子邮箱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由黑龙江省科技服务业协会秘书处负责。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取消网上报名资格。仲裁电话:0451-82941795。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协会对所有应聘者材料进行初审,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拟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名单。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经协会会议研究后,根据岗位需求,可降低开考比例,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4.注意事项:
(1)应聘者需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要明确应聘的具体岗位;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2)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者使用照片须为红、白、蓝底证件照。
(4)考生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因近期全国疫情多发原因,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包括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准考证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放,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确认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本科、硕士、博士)及复印件1套,各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各学位认证报告1份,2张一寸照片。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历、学位、专业及毕业时间证明材料原件。
(2)报名系统下载的《黑龙江省科技服务业协会秘书处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需本人签字。
(3)本人发表论文、所获得奖项及取得各类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档案存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5)有出国留学或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护照、相关证明材料及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经协会会议研究后,根据岗位需求,可降低开考比例,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七、考试
人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博士学位人员和具有硕士学位的高级职称人员只进行面试。笔试低于60分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低于60分不予聘用。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和综合知识。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达不到这一比例,经学校会议研究,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科技服务业协会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组织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思维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作进一步考察了解。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的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博士学位人员及高级职称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八、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末位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考察程序,通过考察最终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
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档案情况和工作实绩等考核,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如有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经协会会议研究同意后在协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协会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的人员需要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十、考试疫情防控
招聘组织实施各环节贯彻落实国家和黑龙江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应聘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详见附件3。防控要求如根据疫情变化需进行调整,或因疫情影响调整招聘工作时间,适时在黑龙江省科技服务业协会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
十一、纪律要求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招聘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2941795秘书处
网址:http://www.kjfwyxh.com/
电子信箱:hljkjxh@163.com
邮编:150001
纪律监督电话:15645679311
黑龙江省人社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联系方式:0451-87130400;0451-87130460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科技服务业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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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科技服务业协会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