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及职位
深圳市宝安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专业技术类十三级职员2名。招聘职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宝安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艺术类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且符合本公告和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方案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1)以下人员既可报考面向毕业生招聘的岗位,也可报考与资格条件相符的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
2018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毕业(以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落款时间为准)的市内外毕业生;
(2)其他人员只能报考面向社会人员的岗位。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
2.报考年龄要求
最高年龄要求30岁的,报考人员必须是1989年12月31日后出生;最高年龄要求40岁的,报考人员必须是1979年12月31日后出生。
3.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
若报考者所学专业在专业目录中没有,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学历证书及成绩单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同样,若专业目录中没有与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所提供的学位证书及成绩单中文翻译文件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其他学历的不能报考。即考生必须为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学历和学位,考生报考学历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在职党校等在职学历的不符合条件。
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4.工作经历要求
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离岗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等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岗位没有具体岗位工作经历要求的,可在初审现场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3日(星期三)18:00时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由报考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送至深圳市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邮箱:bawtly@baoan.gov.cn,邮件以“岗位+姓名”命名。
3.联系电话:0755-27869948、2786992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4.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宝安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艺术类专业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本(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落款时间为2020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
(4)证明本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5)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可考察时提交)(见附件3);
(6)本人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4)。
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复印件或扫描件,其中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如报名时来不及提供的,最迟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有关材料的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公开招聘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所提交的材料分析研判考生与岗位的匹配度,按拟聘人数的6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不足拟聘人数6倍的,所有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
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如因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分艺术作品、艺术成果评估和才艺展演展示两个环节进行。面试结束,在面试每个环节都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两个环节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聘人数3倍确定入围笔试人选,60分以上报考者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所有60分以上应聘者均进入笔试。
五、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作答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岗位需要的工作能力等素质,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分数*20%+艺术作品、艺术成果评估*30%+才艺展演展示分数*50%”合成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排序,根据拟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选,两人及以上如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选。
六、资格复核和考察
被确认为拟聘人选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在30天内完成资格复核和考察,具体审查拟聘人选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与招考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要求相符。
考察内容主要是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及其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可采取到考生原单位实地调查、调档审阅等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或考察出现不合格情形时,取消应聘人员资格,并报区人力资源局备案。
七、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保障。
八、公示
经考试、资格复核、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在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在规定时间向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组织或人力资源部门批准1年内(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关系。
十、试用期
用人单位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的且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对已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十一、防疫要求
参加面试、笔试人员应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事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国(境)外入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及笔试。参加面试及笔试人员进入考场时逐一检测体温,现场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具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等流行病学史的报考者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面试、笔试人员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但不得以戴口罩为由抗拒身份验证,所用口罩不得有图案或文字标识。考生若出现不适症状或检测发现体温≥37.3℃时,应立即带至临时医学观察点,由医务人员对其进行排查,分类进行处置。
十二、其他事项
(一)报考相关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岗位要求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三)属2019年、2020年毕业已分配派遣但未转正的毕业生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自行到有关单位办理改派手续;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报考社会人员岗位入围的,按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
(四)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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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宝安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艺术类专业人才岗位表.xls
2.深圳市宝安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艺术类专业人才报名表.doc
3.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深圳市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