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至2002年12月期间出生),代码1岗位报考者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后);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启东市部分医疗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已在启东市卫健委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或已定向分配的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2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启东市公共卫生中心(汇龙镇民胜南路1号)1楼大厅。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者可以自己报名,也可委托他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中专学历同时提供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2021年启东市部分医疗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如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向考生收取考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另行收取。
5.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对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启东市卫健委组织实施,岗位代码1的报考者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余岗位的考生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具体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笔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2.时间和地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10日内在启东市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栏(http://www.qidong.gov.cn/qdswjw/rsxx/rsxx.html)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报考岗位代码1通过资格审核的所有考生,其余岗位,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启东市卫健委负责通知。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岗位匹配能力等。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以下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总成绩出现同分,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有笔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如末位同分,取面试高分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就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下同)。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启东市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栏(http://www.qidong.gov.cn/qdswjw/rsxx/rsxx.html)进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启东市卫健委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启东市卫健委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启东市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栏(http://www.qidong.gov.cn/qdswjw/rsxx/rsxx.html)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由启东市卫健委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二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自主选择单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拟聘用的在岗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3.报考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符合本公告有关规定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4.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实行12个月见习期),试用期满,单位应当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5.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后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防疫要求
按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在笔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苏康码”并配合体温检测。健康码为绿码,行程轨迹显示没有经过中高风险地区,且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情况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入境(澳门除外)未满28天的来启人员,还需提供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具体防疫要求见《2021年启东市部分医疗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的,另行告知。
九、本《公告》由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和考务咨询:0513-83312379、0513-68263311(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纪律监督:0513-68957603(启东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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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启东市部分医疗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2.2021年启东市部分医疗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报名表.doc
3.2021年启东市部分医疗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docx
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