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信息
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人员6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1980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三)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精神;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以电子邮件方式接收报名材料,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时间:2021年1月26日至2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要求:应聘人员填写《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在职人员报名表》(附件2,其中的“应聘岗位编码”请务必填写清楚),同时附个人简历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科及以上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须合并为一份PDF文档,发送电子邮件到xxzxrsc@infomail.mnr.gov.cn
(二)资格审查
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查结果和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上公布,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三)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分值为100分)和面试(分值为100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
2.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能力测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人数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现场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
4.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北京市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上述证件均需原件,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考察与体检
1.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各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2.信息中心组成考察组赴应聘人员所在单位对应聘人员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对于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安排统一体检。
4.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资格,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将同时在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五、聘用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六、其他要求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时请认真填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
(二)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应确保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人事处
联系人:贺老师
电话:010-6388233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
邮编:100036
邮箱:xxzxrsc@infomail.mnr.gov.cn
点击下载>>>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在职人员岗位信息表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