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好县委十四届全委会确定的“产业兴县、富民强县、法治安县、生态靓县”四大战役,加快全县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提升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水平,经贺兰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贺兰县专业招商团队负责人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身体健康,为人正派,服从上级组织安排;
2、年龄原则上要求35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研究生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条件:
1、具有项目招商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具备广泛的市场资源、企业渠道,熟悉产业园区项目的基本运作模式,同时具备实际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项目经历;
2、在规模以上企业担任副职以上职务或在行政事业单位担任副处级以上领导岗位职务两年以上;
3、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适时策划、组织、实施园区各类招商推广活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违法违纪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
4、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统一实行网络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18年8月15日起登录“贺兰县人民政府网”(www.nxhl.gov.cn)下载填写报名应聘表。
(二)需提供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
2、个人简历、近年来主要主持或参与项目的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
3、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
将以上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整理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应聘报名+姓名”命名,在2018年8月31日下午6:00前发送至报名邮箱:ningxiafangzhi@163.com,逾期发送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咨询电话:0951—8077555 13309589807段先生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者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向本人所在单位通报,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由县委决定是否继续招聘。
2、资格审查符合招聘要求后,由工作人员通知进行参加面试,面试前对提供资料原件进行再次审核,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采取履历业绩评估、面试、调研后撰写招商方案、考察等方式进行。按履历业绩 (评估细则另附)成绩20%、面试成绩30%、招商方案成绩30%、考察成绩20%合计总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调研和考察
根据履历业绩、面试成绩及招商方案成绩三者合计从高到低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选。若不足1:3时,由县委另行决定。
六、公示和聘任
根据最终考核情况,择优提出拟聘任人选,经县委研究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无合适人选,该职位可空缺。
对公示期无反映,或有反映经查实但不影响聘用的,经县委研究同意后任命。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需辞去公职。
七、其他
1、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由基本薪资和绩效考核两部分组成。聘用人员年薪为60万元(税前,包括五险一金),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另行奖励。
2、由县属公司按照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与拟聘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个聘期为三年,鉴于招商见效周期较长,应聘人员录用后实行6个月试用期。
本公告由贺兰县招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贺兰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