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勤劳肯干,有责任感;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乐清本地户籍;
3.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工作能力;
4.具有文字工作或计算机相关工作经验者可放宽条件。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2月2日前。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以邮件形式发送报名表、身份证和毕业证书扫描件至邮箱6323510@qq.com。
三、资格审查
本单位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另行通知。
四、薪酬待遇
薪资待遇:试用期一个月,转正后实现绩效工资制,具体面议。
联系方式:市委政法委员会政治处(市行政管理中心A937),金天鸥,电话0577-618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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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清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