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择优聘用。
二、岗位要求
1、身体健康,品德优良,工作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本科(含)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男性,宁乡籍人;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后出生);
5、有县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工作经历3年(含)以上;
6、能熟练驾驶森林消防车、履带式森林消防坦克;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招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尚在处分期内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5日—2月10日
(2)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名地址,宁乡市林业局420室,联系电话:0731-87875101。
(3)报名需提供资料:
①《宁乡市林业局2021年公开招聘森林防火办公室中级雇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②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
③工作经历证明;
④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⑤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
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全过程,凡有弄虚作假、报名材料不真实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操作和面谈,满分为100分,现场操作和面谈各占5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现场操作:主要考察森林防火设备的操作、森林消防车和履带式消防坦克的驾驶。
2、面谈环节:主要考察职业素养、综合能力、岗位匹配度等内容。根据现场考核和面谈成绩的综合得分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根据实际情况按面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五)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将在宁乡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人员管理
1、合同管理:采用合同形式管理聘用人员。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签。
2、薪酬及福利:按照《宁乡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实施,享受中级雇员相关福利待遇。
五、相关事宜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林业局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全程指导、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为确保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考试顺利,根据国家和本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本次考试将严格落实各项防疫举措,所有考生均需符合疫情防控的健康要求方可参加考试。特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2.1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考试前14天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湖南本省的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外省的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考前14天内尽量不到外省出差、旅游;不出入人群拥挤、通风不良场所;接触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病人时做好自我防护。
2.2进入考点时,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进场时须有序排队,保持人员间距。
2.3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的考生,持有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2.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不能参加考试。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且隔离期未满者或考前14天内的入境人员或健康码为红码者不能参加考试。
2.5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在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2.6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2.7开考时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主动报告现场工作人员进一步排查。未主动报告情况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附件:《宁乡市林业局2021年公开招聘森林防火办公室中级雇员报名登记表》.xls
宁乡市林业局
20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