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
1、合同管理:聘用的编外合同制人员依据《劳动合同法》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2个月,同时约定合同期限为3年。
2、薪酬及福利:编外人员的工资标准按照雨花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标准执行,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6、不得报考的情形: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取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2)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参加编外人员招考有限制条件的各种情形。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且未获得原单位同意的。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公告、相关工作程序及具体事项安排等信息通过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http://www.yuhua.gov.cn/)。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五、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
见附件
说明:1、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月4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3、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4、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六、疾病筛查
按照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考生疾病筛查以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准,并提供电子健康码、行程码等相关证明,电子健康码为绿色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七、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投送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及相关资料电子扫描件至邮箱113773897@qq.com,邮件名称须为“应聘岗位+姓名”。
3、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周一)9:00—1月7日(周四)17:00。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月4日(周一)9:00—1月12日(周二)17:00。
4、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5、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的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6、考核比例: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
八、考核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成绩。
九、体检
1、体检对象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将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http://www.yuhua.gov.cn/)。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将从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一、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所聘用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十二、其他
1、本公告未尽事宜解释权属长沙市雨花区档案馆,咨询电话:0731-85880240
2、监督电话:
雨花区纪委区监委信访室:0731-85880108
雨花区人社局:0731-8588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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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档案馆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