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工作范围
后勤技能人员1名,主要负责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商务车辆驾驶。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及未受过刑事处罚等;
(二)取得准驾车型C1及以上驾驶资格,具有3年及以上驾龄;且3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及不良驾驶记录。
(三)爱惜车辆,具备一定车辆维修和保养技术;
(四)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高中(中专)毕业及以上文化文化程度,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四、工资待遇
月薪265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自缴部分),因公出差按规定补助,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特殊情况除外)。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填写《来宾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2021年编外后勤技能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连同“身份证、毕业证书、驾驶证和荣誉证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于2021年1月25日18:00前发送至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邮箱:shenbao001@163.com,或直接送达、邮寄至来宾市盘古大道121号1003室,邮编:546100。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按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及技能测试
初审合格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人员参加面试和测试。参加面试、技能测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等原件。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
(四)体检
经面试、测试合格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按面试、技能测试排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选,在来宾人才网(https://lb.gxrc.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或试用期满不能胜任其岗位职责的,解除其聘用合同。
六、注意事项及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公开招聘将电话和短信通知面试、技能测试和体检等,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报考者须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和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相关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
3.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年龄、驾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2月25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2-4293215。以上公告,来宾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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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