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用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后勤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2名。
二、岗位职责
(一)负责厅机关后勤日常事务。
(二)协助做好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服从管理、吃苦耐劳,主动服务意识强,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具备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三)本科学历,文秘、法律、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优先。
(四)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四)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受处分期间的;
(六)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
通过E-mail方式进行报名,填写《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E-mail:1240473376@qq.com)
联系电话:0791—88916802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3月5日。
五、聘用程序和工资待遇
(一)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厅办公室会同厅人事处根据招聘职位要求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组织获面试资格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当天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凡提供材料情况不实者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检
由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统一到县级以上并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
经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1.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两个月的试用期考核,试用期间,工资不低于3500元/月(含五险一金)。
2.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两年,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厅机关同类人员待遇。
3.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本单位可根据考核结果对聘用人员作留用或解聘的决定。
六、其他
本公告由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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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