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津贴、连续发放5年;除享受省人才限价房政策外,给予每人14万元住房补贴。
02 引进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人才,参照各设区市局属地有关人才政策规定,按月发放生活津贴。
03 新入职人员在工作所在地无住房且未购房的,用人单位提供周转住房保障,并按属地原则为其适当发放一次性安家补助费。
04 新入职人员除公积金外可享受当地住房补贴政策,并按属地原则享受食堂补助。
05 新入职五年以内的人员,按规定应休而未休探亲假的,经用人单位批准可在限定的人次内报销其家属前往服务地探亲往返的城市间交通费。
06 建立用人单位领导班子直接联系服务新入职人员制度,切实帮助解决家属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社保、人才安居等方面问题。
福建省气象局系中国气象局驻闽直属事业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2021年拟公开招聘高层次气象类专业人才7人,根据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和中国气象局有关要求,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 招聘岗位及条件
见附件
三 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中国气象局网站、福建省气象局网站(网址:http://fj.cma.gov.cn/)公开发布。
四 报名和考试
即日起可发送个人简历至fjqxj10@163.com并明确报名单位。
考试以面谈的形式进行,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面谈中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
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真实清晰,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畅。
五 考察和体检
1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依次递补。
六 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用人选在中国气象局网站、福建省气象局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 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具体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108号福建省气象局人事处
邮编:350001
邮箱:fjqxj10@163.com
咨询电话:0591-87113062
监督
福建省气象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591-83313172(福建省气象局纪检监察)
0591-83374908(福建省气象局人事处)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点击下载>>>招聘岗位及条件ss.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