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调对接”工作,是以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衔接联动的工作模式,有利于轻微治安案件的和谐处理,节约执法司法机关办案资源,提高基层矛盾纠纷调处的质量和水平,为进一步巩固我区“枫桥经验”成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公调对接”工作室专职调解员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参照《四川省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根据辖区人口数量、处警情况等因素,城区5个派出所招聘10名专职调解员,3个中心乡镇派出所招聘6名专职调解员,6个一般乡镇派出所招聘6名专职调解员,共22名,岗位按照就近原则分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有5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
(三)退休的政法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乡镇干部、退职的村组干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聘;
(四)原则上男性年龄不得超过67岁,女性年龄不超过62岁,学历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有调解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职期间受到记大过以上政纪处分或严重警告以上党纪处分的;
4.公务员、事业工作人员、村组干部在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聘用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至8月25日(工作时间内最后截止日18:30前提交有效)。报名地点:广安市广安区司法局5楼基层股 (地址: 广安区建华路4号)。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份,并如实填写《广安市广安区“公调对接”工作室专职调解员报名表》2份,联系电话:0826-2679693。
(二)笔试。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调解文书制作能力和调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调解法》、《婚姻法》、《合同法》等,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经初步审核后,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考核。面试主要测试招聘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调解能力、实际工作能力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聘用。面试合格人选,经体检、考核、培训后,试用1个月,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
五、相关待遇
对驻所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基本工资”+“个案补贴”制度,确保专职调解员月“基本收入”为 2000元。对驻所兼职人民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依法依规实行“个案补贴”,对驻所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基本收入”+“个案补贴”制度,“公调对接”所需的“工作经费”、“个案补贴”、“日常运行费用”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专职调解员月“基本收入”不低于2000元。
六、其他说明
一是强化专职调解员管理。专职调解员实行坐班制度,严格按照机关作息时间,与派出所工作人员同考勤、同考核,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所属人民调解委员会可单方解除聘用合同;二是加强专职调解员培训。为确保调解员快速适应工作需求,将采取入职培训和定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增强调解员工作能力,对入职培训不合格的不能聘用到驻所调解工作室岗位。三完善调解工作制度。下一步,司法行政部门将会同公安机关建立完善工作室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落细“公调对接”工作模式,及时解决机制不畅、管理不顺等问题。
广安市广安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 广安市广安区司法局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