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5日至2003年3月15日(含)期间出生)。
(六)学历为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应的学位。报考者应于2021年7月31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国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专业应相一致。
(七)具体招聘岗位等信息,详见附件1;
(八)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考生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后,聘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者自愿报名,必须本人现场报名。每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现场报名严格按照疫情期间要求执行,全程佩戴口罩,出示绿色健康码,中高风险疫区考生需持七天内核酸检测报告。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3月19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开原市人社局九楼会议室(开原市文化路133号),报名咨询电话:024-79687116。
3、报名人员需缴纳报名费50元。
4、提交材料:
(1)《报考考生电子信息表》(招聘公告附件2,自行下载,填全内容以U盘的形式带到报名现场);《开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招聘公告附件3,自行下载表格,填写内容打印)一式三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考者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和考试时一致);
(3)户口本原件和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4)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6)近期免冠蓝底同版1寸照片6张。
报名全部复印件应使用A4纸,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未被聘用的考生,报名材料不予退还,报名人员承诺,所提供的证件、资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被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人社局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名结束三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名人员可登录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关注初审结果。通过审查的,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取消笔试资格。
每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当招聘岗位的计划数与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1:2时,调整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及招聘计划将在铁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报考己取消岗位的考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由考生按要求填写打印,打印准考证时间和验证盖章时间及地点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通知。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等方面的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开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关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审查部门对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认真核对相关信息,防止并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被聘用。
(七)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字。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体检人员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等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果报人社部门备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聘用岗位、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是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人社部门备案。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开原市域内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方可向开原市以外的地区流动。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种信息均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考生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等,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相关培训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未尽事宜由开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因工作需要,有权对各环节起止时间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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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