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才原则
坚持人岗相适、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引才数量和岗位需求
引进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及卫生检验与检疫等人才13人,详见《阿盟疾控中心人才引进岗位表》。
三、引才条件
(一)引进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不良职业道德记录;
3.有志于从事公共卫生单位工作,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对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可放宽到国民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以《阿盟疾控中心人才引进岗位表》为准;具备与引进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和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部分岗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出生年、月、日起止时间以引才简章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具体以《阿盟疾控中心人才引进岗位表》为准;
8.2021年7月底前毕业的在读应届毕业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可参加人才引进,但必须由在读学校出具在读学习和当年毕业证明;
9.已毕业并取得毕业证的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需提供我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下列人员不在引进范围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不含2021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处分期内的人员;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被有关部门纳入失信范围的人员;
8.引进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已纳入事业编制、公务员编制的人员;
10.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引才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为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115.28.230.52:8029/html/default.html)。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2日8:30---3月17日下午18:00
2.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须按要求在报名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等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用的身份证(第二代)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2)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及以上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填写);有工作经历的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
(3)各岗位应聘人员数未达到引才计划数的,可适当进行调整调剂并公告7天。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考生网上报名提交后,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内容为:报名考生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简历和各类证书等基本信息及其真实性。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3.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笔试
1.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报名审查通过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2.笔试按岗位只考一科,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
3.笔试试卷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意识形态、专业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不设定具体范围。分值为100分,其中:专业技术岗位试卷专业能力内容占70%,意识形态、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内容占30%。笔试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同一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对同一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或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民族政策加分:对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4.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分(民族政策加分)。
5.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盟卫健委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信息网、微信公众平台(阿盟人事考试中心人才交流中心)、阿盟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进行发布公告。
6.本次公开引才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对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2.学历学位证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由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和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引才工作人员按照岗位需求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3.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等信息,于资格复审前3日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信息网、微信公众平台、阿盟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进行发布公告。复审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结束,逾期不予受理。
(五)面试
1.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
采取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时间为8分钟,满分值为100分,不指定参考书目,不划定考试范围。
2.进入面试的人员,持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身份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每一位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该考生面试成绩。
3、面试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六)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民族政策加分)×50%+面试成绩×50%。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平台(阿盟人事考试中心人才交流中心)、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引才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面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1.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2次。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考察组采取向考察对象所在学校、临时服务单位、居住社区所在地纪检、公检法、公安等部门发放征求意见函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政治考核、查阅个人档案、填写政审表等形式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服务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2次。考察合格人员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
1.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公示;面试结束后,对进入体检的考生进行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每次均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信息网、微信公众号(阿盟人事考试中心人才交流中心)、阿盟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均为7天。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将及时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引才聘用
公示结束后,报盟卫生健康委审批,并经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用人单位按照《阿拉善盟人才引进和流动管理实施办法》(阿人才字〔2018〕2号)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工作服务协议(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其服务协议,办理解聘手续。按照管理权限,引才聘用人员纳入盟疾控中心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人事、薪酬、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引进资格或被取消引进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底前提供学历、学位等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本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在本单位与其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本单位负责人员、面试考官、引才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引才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引才工作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为确保本次引才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由盟纪委监委派驻盟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对引才工作进行现场全程监督,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等行为予以纠正和处理。
(五)严格公开引才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引才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引才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公开引才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及引才单位负责人、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引才公平、公正进行的;
6.违反本方案其他情形的;
对违反公开引才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规定引才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引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引才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引才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整个引才过程设立监督电话,监督举报和咨询电话:
盟纪委监委驻盟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483-8347709
盟疾控中心纪检监察室:0483-2289002
简章内容及政策咨询电话:0483-2289002、2289001
咨询及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七、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在引才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
(二)本公告由阿拉善盟疾控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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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