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幼儿园教师35名,为全额事业编制,其中17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
“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考生应为截止到报名第一天已经毕业)。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考生应为截止到报名第一天已经毕业);以及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不限户籍,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3年3月14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14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学历及资格要求:
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幼儿园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
定向招聘岗位: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幼儿园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2020年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7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2019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2020年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涉县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4.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岗位相关说明
1.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表《2021年涉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2021年涉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计划表》。
2.依据冀人社规〔2016〕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新聘用到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县相应行业或系统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3月11日至3月19日,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hexi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纳报考费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http://sx.hebyac.com。
2.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14日09:00至3月20日17:30。
3.资格初审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一经招聘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1日17:30,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4.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和方法: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21年4月14日9:00至2021年4月16日17:30登录网址http://sx.hebyac.com,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5.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先进行“用户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填表、上传本人近期电子证件照片和提交审核等报名工作。
(4)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注意:考生网上提交审核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0日17:30,过时提交窗口将关闭。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报考岗位的已缴费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岗位报名、核减、取消等情况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hexian.gov.cn/)公布。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行网上缴费,在考试结束的7天内,到涉县人社局审核并办理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50分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幼儿教育专业能力测验》,每科分值100分,笔试成绩满分2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设合格分数线100分,低于10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2.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本县县城,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各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3: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hexian.gov.cn/)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hexian.gov.cn/)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学历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3.未就业人员提供报到证(已在涉县人社局存放的除外);
4.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
5.报考“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或退伍证等材料;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所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hexian.gov.cn/)公布。
(五)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面试方式。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均为8分钟,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在面试现场设立候考室、备课室、面试室。每名考生备课时间为20分钟。同场次同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的面试题目均相同。本次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当天,报考者按随机抽取面试顺序进行面试。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每10人为一组于当天当场统一公布。
3.面试考察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基本素养。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提前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hexian.gov.cn/)公布。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5.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分数÷2×50%+面试分数×50%=考生总成绩。面试结束后,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hexian.gov.cn/)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6.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或大学生退役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hexian.gov.cn/)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hex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九)选岗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各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幼儿园,其中部分岗位需到乡村支教三年。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岗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或大学生退役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岗顺序的,则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岗的顺序。
对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幼儿园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依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幼儿园的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或大学生退役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岗顺序的,则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岗的顺序。进入面试环节后,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岗位的各小组,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组其他人员选岗顺序不变。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所有通知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hexian.gov.cn/)发布,请考生关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因未关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招聘信息而未参加招聘的,由考生负责。考生在网上注册报名、提交审核、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操作,因错过时间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时间顺延。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请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咨询电话:涉县人社局0310-3893082
涉县教体局0310-3891619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工作日)
下午14:30-17:30(工作日)
监督电话:涉县纪委监委0310-389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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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