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五官端正。
2、热爱护理专业,身体健康(无先天性、传染性疾病、无法胜任护理工作的功能障碍性疾病等),具有护理专业技能,服从工作安排及科间调配,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3、全日制护理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3月1日后出生)。
4、具有护理专业执业证和资格证。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7、有不良诚信记录或不良执业行为记录者。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制护理人员共50人。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资料:报考者须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相关专业执业证书或资格证的原件复印件和近期2吋免冠照片3张,如实填写《庆阳市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护理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3月17日早: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庆阳市人民医院人事科417室(不接受网上和信函报名),联系电话:15293410098联系人:尚老师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由庆阳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和纪委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将取消资格。
(三)组织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工作由第三方专业公司组织实施。报名人数与计划人数小于等于1:1时,直接进入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
1、笔试。笔试科目为护理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护理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以及医学基础知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待确定后通过电话或微信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须持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3、面试。面试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确定,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两证不全者不允许参加面试。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处理问题、岗位适应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待确定后通过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5、成绩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公示地点:庆阳市人民医院急诊楼四楼公示栏
(六)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提交医院党委会会议决定,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超过规定时间7个工作日仍未办理报到上班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岗位等额依次递补。
3、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七)薪酬待遇
试用期执行庆阳市人民院聘用制护理人员基本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庆阳市人民医院聘用人员薪酬制度管理办法》执行。
四、相关事宜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四)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同时要密切关注公告发布网站招聘信息。对因通讯不畅或未关注招聘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庆阳市人民医院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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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庆阳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聘用制护理人员报名登记表a.xls
庆阳市人民医院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