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对象
1.市港航管理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1)。
2.毕业于全国普通高校或国(境)外高校的硕士研究生,且专业对口。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3.年龄18--30周岁(1990年3月1日至2003年3月1日期间出生)。
4.国内高校硕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国(境)外高校的硕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录程序
1.材料投递。本公告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公开发布,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现场或电子途径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应聘温州市港航管理中心个人信息表(附件2)、身份证、二寸免冠电子照片、已有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的还需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校期间获得荣誉和奖励证书、大学英语水平等级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证明等。
材料投递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18:00。
电子材料递交邮箱为:wzsjtxh@163.com
现场递交地址为:温州市鹿城区瓯江路1155号(温州市交通运输局1214室)咨询电话:0577-88860109。
2.资格审核及反馈。市交通运输局将及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应聘人员。
3.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岗位计划数,如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员比例超过1:20(不含20)的,则先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笔试(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得分从高到低按取前10名进入面试。最终总分=综合素质评价笔试*30%+面试得分*70%。如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员比例不超过1:20的,则无需综合素质评价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得分即为最终总分。
面试主要考察测评专业知识水平、工作从业经验、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市交通运输局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4.体检。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员于将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拟录用人员如属在职人员,须在体检之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本次引进录用的书面意见。
5.考察。体检合格后,市交通运输局成立考核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录用。
6.公示录用。拟录用人员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由市交通运输局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不予保留录用资格。
2.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本单位引进录用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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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港航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引进会计类专业硕士需求表b.xlsx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