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现下辖8个镇、2个街道、1个省级开发区,共有211个行政村和34个社区,面积702平方公里,户籍人口约49万,常住人口62.5万人。享有“国家生态区”“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中国木地板之都”“中国湖笔之都”“中国淡水鱼之都”、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全国安全教育实验区”“第二届、第三届长三角最具投资价值县(市、区)”“省示范文明城区”“省平安县区”“省教育强区”“省科技强区”“省美丽乡村先进县区”,也是中国首个整体荣膺世界文化遗产的古镇。
南浔区位优势独特,位于江浙沪两省一市的交界处,地处沪杭苏都市圈的交汇点,处于长三角城市群的中心腹地,距上海、杭州、苏州等大城市均为100公里左右,构成1小时交通圈,随着沪苏湖高铁的建设开通,上海与南浔的时间距离将缩短至20分钟。
二、引进计划
计划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2名。具体岗位、人数、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1《2021年南浔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计划表》。
三、引进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引进范围
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二)年龄条件
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三)其他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有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职称证书须在2021年3月15日前取得。
4.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5.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享受政策及待遇
直接聘用为事业编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实行岗位聘任制。
五、引进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2021年3月24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应聘者将填写完毕的《2021年南浔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附件等电子文档(请考生自行按要求整理成PDF文档)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单位的报名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2021年南浔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招聘—XXX(姓名)应聘资料”。每人限报1个岗位。逾期报名视作报名无效。
3.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1:3,否则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组织考核
考核形式为面谈、面试。面谈前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上述提供资料经查有虚假或提供资料不全,一律取消面谈资格。面谈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相关人员按通知要求准时参加面谈。
面谈结束后,根据面谈的情况确定面试人选,原则上按1:3的比例确定,若不足面试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打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经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组织人事部门与用人单位沟通后确认是否递补。如果递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本公告由南浔区委组织部、南浔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72-3020768、365257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00
监督举报电话:0572-302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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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浔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需求计划表v.xls
2021年南浔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v.doc
中共南浔区委组织部
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