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
1、招聘岗位:流动人口协管员
2、招聘人数:1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以面试方式进行。
三、报名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服从安排,具有相应的业务能力。
4、年龄在18岁至35岁之间(即1985年9月28日至2002年9月27日期间出生),男女不限,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以上,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如word、excel等)。
5、身体健康。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2021年3月17日(正常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平果市行政大楼A821室(平果市委政法委人事教育股)。
4、考生报考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原件经工作人员现场核验后退回):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和学位证;③报名登记表;④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标准照3张;⑤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委政法委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面试
1、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3、面试时间:待定(以通知为准)。
4、面试地点:待定。
5、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经工作人员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考场。
(四)体检(费用自理)
市委政法委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体检人员。体检结果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拟聘用人员需在2天内提供计生部门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平果市人民政府网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聘用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并报主管部门备案。聘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续聘或解聘;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由聘用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解聘。
五、薪酬待遇
按照《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规〔2018〕2号)执行。
六、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条件方可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0776-5833201(平果市委政法委人事教育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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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果市委政法委公开招聘流动人口协管员报名表
中共平果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