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阳新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书记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
招聘人员为非编制内聘用制书记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1.检察案件中的记录工作;2.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3.其他与办案有关的事务性工作;4.本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检察工作;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1日至2000年8月1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四)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50字以上;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以下情形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机关工作的。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相关信息,于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17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其他相关技能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2份、近期免冠蓝底彩色二寸照片2张到阳新县人民检察院七楼政治部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费每人100元,审核通过后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机试、笔试和面试,考试总分100分,机试、笔试、面试各占20%、40%和40%,机试、笔试、面试以及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若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排位靠前。
1、机试
经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准予参加机试,机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计算机操作能力、办公软件应用能力以及中文录入的速度和准确率,(能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其中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达50字以上为合格)。
2、笔试
机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准予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组织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3.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按机试、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如考生人数超过24人,取前24名进入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面试,如果考生人数未达到24人,参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将在阳新县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能力素质。
(三)体检、考察、公示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由阳新县人民检察院组成考察工作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工作情况和现实表现。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阳新县人民检察院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统一在阳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阳新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3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合同期内如发现招聘人员不能胜任本岗位的,阳新县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劳务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人均年薪4.2万元左右(含基本工资、工龄工资、交通费、电话费、绩效奖金、社保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录工作信息,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二)因自己放弃聘用、解聘等情况造成书记员空缺的,由阳新县人民检察院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择优录取。
(三)对聘用人员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制度,一年一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的可予续聘,考核不合格不再续聘。
(四)聘用人员可以以书面形式申请解除劳动合同,但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除外;未获批准前,聘用人员不得擅自离职。
(五)咨询电话 0714-7330060
阳新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