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素质优良,作风严谨,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责任心强,能胜任野外扑救火工作。
(二)男性:具有林业技术、园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等林学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四)能够使用林业相关软件的优先录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森林综合工作的。
三、工作岗位职责
1.承担森林防火应急值班工作;
2.协助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3.依法协助管理野外火源,协助查处野外违规用火和调查森林火灾事故原因;
4.承担森林火灾前期扑救工作;
5.承担其他林业技术、森林资源管护等相关工作任务。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本次招聘工作为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2日—4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县林业局四楼局办公室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2)岗位所要求的林业技术、园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等林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个人简历。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和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本人填写,由本人承担责任。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林业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对照《实施方案》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三)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在报名时间结束后10天内另行通知开展面试。面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熟练操作林业相关软件的实行加分政策。
(四)录用
面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名前5名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
五、岗位待遇
按2600元/月(交五险),森防期值班给与相应的值班补助。
六、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强化保密意识、严格工作程序、规范考试操作、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职责、规范组织考试。
七、未尽事宜,由雷山县林业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5—3331244(雷山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