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国家统计局横县调查队是由国家统计局实行垂直管理的正科级机构,既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是国家统计局在横县实施抽样调查统计工作的主体单位,工作方式以抽样调查为主,是为党政部门和企业制定政策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权威专业调查咨询机构。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统计调查人员1名。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大局意识,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二)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三)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熟悉常用办公软件操作,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统计、计算机、数学、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四、福利待遇
参照横县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执行,享受五险、双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享受在职在编干部同等工会福利,享受考勤、岗位补贴等待遇。
五、报名方式
(一)实行网上报名,应聘者需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我队电子邮箱hxdcd2019@163.com,报名材料: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核验原件)。
(二)报名时间:2021年3月31日前。
六、资格审查、面试与录用
(一)我队将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组织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实行一年一签。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771-7083282
地址:横县公园路23号(横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5楼)
八、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国家统计局横县调查队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