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六)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七)具备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有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8月17日(例如18-35周岁,即1984年8月18日至2002年8月17日期间出生)。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未能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以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参加面试,但须在2020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8月17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报考者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另有规定除外)的,《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或佐证材料为虚假的,一经查实,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2020年度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教师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开展。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达到一定人数时,岗位要增设筛选程序(详见下文)。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免笔试招聘共设117个岗位,招聘教师134人。(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本简章及《2020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免笔试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考者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自行下载填写《2020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免笔试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连同招聘岗位报名所需的各项材料(详见附件3)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洪胜路5号丽汇工业园综合楼一楼大厅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9:00至2020年8月21日17:30。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单位在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也可报考。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4.改报
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0年8月25日9:00至17:30期间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洪胜路5号丽汇工业园综合楼一楼大厅改报其他岗位。
5.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村学校的中小学教师岗位原则上要达到1:2比例方可开考,不达到此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如遇较多岗位均达不到开考要求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全部或部分延长报名时间和顺延相关招聘考试工作,并向社会公告。
6.增设筛选程序事宜
招聘岗位报名通过人数大于15人,而且超过1:5的比例,应聘者需先进行面谈。面谈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每人3-5分钟,最终筛选出15人进入面试环节。
已审查通过的报考者,由招聘单位于面试前3天通知面试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9月上旬
1.确定面试人选
通过资格审查并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将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进行公布。面试人选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2.面试形式及成绩的公布
采取试讲的面试形式,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面试成绩经考生现场签字确认,按照规定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公布。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加试分数较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四)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加试分数较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2.考察内容
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人选提供的应聘材料原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工作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并出具书面考察结论。经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后序人员,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
(五)体检和公示
1.体检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人员由文体教育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2.公示
报党工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的聘用手续由文体教育局按照管理权限办理,按学校(单位)单列下发聘用通知。同时,将聘用通知报同级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聘用通知里应明确为“聘用教师控制数”岗位。使用编制招聘的岗位,由劳动人事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批办,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入编或聘用。
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四、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格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五、其他事宜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经开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文体教育局、劳动人事局及纪委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1.文体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4950207
2.劳动人事局咨询电话:0771-4873095
3.文体教育局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771-49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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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免笔试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2.2020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免笔试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3.2020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免笔试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材料清单.docx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文体教育局劳动人事局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