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要求见附件1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素养,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行业情况。
(六)具有国家统招的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七)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接受报名申请: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因违规、违纪、违法被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开除公职人员;
5、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告信息发布
(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8月10日-8月18日
(二)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地址:
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gxiu.gov.cn.ipv6.cernewtech.cn/gongkai/)。
四、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8月18日。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青秀区人社局7楼725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粟丽丽,0771-5826658。
(3)报名要求:应聘者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近期蓝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等材料,并填写提交《2020年南宁市青秀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进行资格审查(以上证件、证书材料需提供原件,原件当场验证审核后退回)。
2、网络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8月18日。
(2)报名要求:网络报名的应聘者需填写2020年南宁市青秀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qxrlj@163.com,邮件命名为“XX岗位+姓名”(如:综合管理岗位张三)。网络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应聘者参加面试时再按现场方式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近期蓝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等材料,并填写提交2020年南宁市青秀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上证件、证书材料需提供原件,原件当场验证审核后退回)。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工作按照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在2个自然日内通知考生资格审核结果。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增设筛选环节
岗位招聘1人的,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不超过25人(岗位招聘2人的,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人数不超过50人),该岗位符合所需资格条件,应聘者均为面试人选;岗位招聘1人的,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超过25人(岗位招聘2人的,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人数超过50人),增设面谈环节,考生需先进行统一面谈,面谈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面谈内容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设置2道题目,考察报考者的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每人3-5分钟,最终以1:9的比例筛选出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
(四)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名单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作为聘用的最终成绩,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2比例确定人选进入考察环节。若面试成绩并列,在面试当天采取加试的方式,以加试成绩作为最终依据,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当天面试结束后,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达不到60分的人员不能定为考察人选。
(五)考察
考察着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工作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
考察出现不合格者或者是自愿放弃的,可报招聘领导小组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城区人社局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
经城区党委集体研究,从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南宁市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办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五、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纳入城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青年人才留邕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等4个文件的通知》(南办发〔2018〕70号)文件精神,对自愿来邕留邕工作3年以上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研究生最高1.2万元/学年标准给予在校期间学费代偿。
(三)根据《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青秀区人才引进十条措施>的通知》(南青发〔2019〕14号)文件精神,对列入《青秀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或新引进到城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且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协议的人才给予相应奖励资助。对工作满1年的博士研究生按服务年限每年给予1.2万元奖励资助,最高给予6万元奖励资助;全日制硕士生按服务年限每年给予1万元的奖励资助,最高给予5万元奖励资助。
(四)在南宁市内无固定住房的,5年内可入住南宁市青秀人才公寓,免收租金,物业管理、水电等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入住人才公寓的,给予连续5年,每月1000元的住房补贴。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中,任一岗位的应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从面试成绩符合要求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二)被聘用人员必须与南宁市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5年的服务协议(含试用期1年),若被聘用人员考取青秀区机关单位的,不再领取急需人才奖励、学费补偿。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四)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五)在服务期内任意一年年度考察等次为基本合格以下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不再享受此次人才招聘的优惠政策。
(六)本次招聘工作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将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ngxiu.gov.cn.ipv6.cernewtech.cn/gongkai/)上公布,请应聘者密切注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826370
招聘联系方式:0771-5826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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